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BE65.简要分析: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,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,可由此明显看出:唯独信——仅凭嘴上说出,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——而不伴随義,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,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,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。因为,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,那么所谓“信自身流入”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,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。这样的话,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——上帝啊,求你拯救我们!因着你儿子受难,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,因而在你的宝座前,将我们表现为纯洁,正义和神圣——还需要其它什么吗?据说,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,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。然而,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,宗教因它而废止,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,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(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《圣治》一书第340节)。
Faith19.确切地说,人里面的仁与信,如同被称为收缩、舒张的心脏运动和被称为呼吸的肺脏运动。此外,这两个器官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,因而与仁和信存在一个完整的对应关系。故在圣言中,意愿及其情感由“心”来表示,理解力及其思维由“呼吸”和“灵”来表示。因此,“最后一口气”是指不再存活,“交出灵”是指停止呼吸。
这一切清楚表明,既不可能有无仁之信,也不可能有无信之仁;无仁之信就像没有心脏的肺呼吸,这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是不可能的;只有机器人能做到。无信之仁就像没有任何肺脏的一颗心脏,这样的心脏不可能提供有意识的生命。因此,仁通过信履行功用,就像心脏通过肺脏工作一样。心与仁,并肺与信之间的相似性如此之大,以至于在灵界,仅仅通过每个人的呼吸就能知道他的信是何性质,通过他的心跳知道他的仁是何性质。因为天使和灵人都靠心跳和呼吸活着,和世人一样;正因如此,他们和世人一样感觉、思考、行动和说话。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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